92家公司参与项目投标,背后竟是4人“导演”,以每家公司2万至3万元的价格请来的。中标后,项目施工权被转让,4人合计获利980万元。这是江西省住建厅近日公布的一起围标串标案件。

据了解,2020年3月,建设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井开区银庐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了井冈山经开区东区产业配套服务中心项目招标公告。周某、郭某波、廖某、郭某苗4人以每家公司2万-3万元的价格,共同邀请了世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宇轩建业集团有限公司等92家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世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约1.42亿元中标。中标后,廖某以中标金额的7%即980万元将项目的施工权出售给罗某根。其中周某获利725万元,廖某获利130万元,郭某苗获利75万元,郭某波获利50万元。

案件被依法查处,吉安市吉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周某、郭某波、廖某、郭某苗4名被告人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拘役6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出售中标项目违法所得人民币980万元及世昌建设集团等公司收取的介绍信费已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其他企业法院已另案处理。(新华社南昌12月2日电 记者 余贤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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