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小标的案件执行效率,4月17日凌晨6时,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持续开展“豫剑执行”专项执行行动。
执行现场一:张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然而,在约定履行期限内,王某并未依约履行,在执行干警与张某的多次催促下,王某仍百般推诿,无奈之下,当事人张某向法院提起了拘留申请。执行当日,在张某的积极配合下,执行干警火速赶赴被执行人王某的居所,“我们是卧龙区法院的执行干警,鉴于你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现传唤你到法院接受调查,请予以配合。”随即将王某拘传至法院。在拘传返程途中,执行干警对王某耐心释法,表明若再拒不执行法定义务,将会面临司法拘留。在惩戒措施的强大威慑下,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10507元,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现场二:许某与王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某向许某借款用于生意周转,然而却并未履行,许某迫于无奈,将其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在规定期限内还款,然而王某却以种种理由仍然拒不履行,严重地侵害了许某的合法权益,漠视了法律权威。执行当日,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在王某的养猪场将其拘传,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规劝下,王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现场履行三万元,并约定在一年之内还清剩余本息,如若逾期未支付欠款,王某自愿将其名下的猪场固定建筑交由法院进行司法拍卖,为和解协议的履行提供了又一层保障。
截止当日,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8人,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46.5万元,有力地打击了被执行人消极履行的行为。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全体执行干警将继续以坚韧不拔的毅力投身于执行工作中去,全力攻克执行难题,并借此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供稿:王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