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怎么使用?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是一种财务会计上常用的方法,它可以将一个大额费用(如为技术设备等购买支出)在多个会计期间穿插摊销,以减轻企业当期的税务负担。低值易耗品的摊销亦可以被称为折旧费或折旧摊销,用于考虑投资者或法律政策要求的费用。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一般使用的是线摊销方法,根据这种方法,一个购买的低值易耗品的总价值分摊到某一定期内,这样,每个会计期间把费用摊销的额度都是一样的。对于投资者角度,把一个大额购买费用摊销成小额,可以提升企业公司的净益,因此也吸引了投资者的眼球。

另外,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还有另一种,叫作双倍余额递减法,它是基于余额原则的摊销法,其核心思想是每个会计期间,都有一定的费用被摊销,直到被摊销的费用和期初的剩余原值相等,即摊销的期末余额。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优点是,每期摊销的费用大小不同,这样可以更合理的分摊企业的支出。

总而言之,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能够让企业更有效的管理支出,有利于增加企业的税后净利润,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不错的投资回报率。

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有哪些区别?

(1)所属资产被别不同。

只要是符合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资产就应确认为固定资产。

2.低值易耗品是企业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属于存货。

(2)使用年限不同

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资产就应确认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年限不超过12个月。

(3)资产属不同

低值易耗品属于非货资产。

固定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

值易耗品属于价值较低或使用年限较短、易损易耗的工具、设备。价值补偿上,低值易耗品损耗的价值以摊销的形式计入成本、费用中,摊销期限短,有的甚至是一次地摊销;固定资产则刚好相反。

所以,低值易耗品被视同存货,作为流动资产核算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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