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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4万名,人才选拔招募要紧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需要,积极拓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农技推广、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医疗卫生、乡村建设等服务岗位。

《通知》指出,招募计划继续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和特大型集中安置区所在县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行计划单列。要科学设定招募条件,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降低开考比例、提高本地户籍毕业生比例,对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和已参加规范化培训医学专业毕业生可适当优先。招募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要制定专门方案,细化考试流程,严格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通知》要求,继续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培训8000人次,其中乡村振兴主题培训5000人次。要多层次组织开展岗前、在岗和离岗培训,健全贯穿全服务周期的教育培训制度,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水利等行业培训范围,不断提升“三支一扶”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通知》强调,要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按月足额发放“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落实一次性安家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结合实际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补充医疗和商业保险,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提高保障水平。

《通知》还明确,要完善期满流动政策,畅通流动渠道,创新流动服务,促进“三支一扶”人员扎根基层成长成才。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支持政策。要在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鼓励国有企业基层单位优先招聘服务期满人员。将有创业意愿的期满人员纳入创业扶持范围,按规定落实创业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按相关规定享受考研初试加分、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加强对服务期满人员的跟踪培养,建立联系服务机制,在职称评定、进修学习等方面予以优先。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示范性项目,在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基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转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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