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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永飞报道)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获悉:近日,为实现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薄弱环节和关键指标精准发力,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4方面17项措施,高效便捷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通知》提出,2023年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要实现贷款对象持续扩大、产品体系更加多元、贷款期限更加合理、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的总体目标。

《通知》要求,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常态化开展“四进活动”,拓展获客渠道、摸排客户需求、强化融资辅导,推动无贷户向首贷户转化;要建立契合不同类型、不同生命周期、不同经营状况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产品体系,推广随借随还、续贷、年审制、信用贷等服务模式;要结合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合理匹配贷款期限,形成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有机结合的信贷供给体系;要切实将贷款利率下行成果惠及小微企业,促进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通知》强调,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照工作目标,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差异化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对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随借随还、无还本续贷等业务的资源倾斜力度。

《通知》要求,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已建立尽职免责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客观可量化的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重点针对信用贷款、随借随还、无还本续贷等业务明确操作性强的尽职要求和免责标准。

为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积极性,《通知》要求,中国人民银行要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提供支农支小再贷款;对2023年6月底前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落实好科技创新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和碳减排支持工具等阶段性货币政策工具,提升工具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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