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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申请人朱某将一副写有“为民解忧,高效执法”的锦旗送到了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以表达对唐河法院执行工作和执行法官的认可与感激之情。

合伙投资引分歧

朱某与付某合伙经营一家摩托车专卖店,后因双方产生分歧终止了合伙关系。双方就合伙投资款的退还以及利润分配纠纷诉至唐河法院,后又上诉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付某应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退还原告朱某合伙投资和应分得利润款共75815.6元,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合计5180元由被告付某负担。该案首次执行过程中,法院强制执行到位16000元后,被执行人付某去往外地,自此下落不明。

执行法官多方努力寻找被执行人

2023年1月,应申请人朱某的申请,该案依法恢复执行程序。法院通过集中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了被执行人付某名下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执行法官多次通过支付宝反馈信息显示的绑定手机号联系被执行人付某,均无人接听。2月,执行法官根据反馈显示的房产信息前往惠州寻找被执行人付某,又未见踪影。

被执行人叔叔:不负兄长的嘱托

眼看该案陷入僵局,执行法官接到了付某叔叔的来电。付某的叔叔说:“这孩子(付某)两口子前些年投奔到我这里(惠州),我给他们找了工作。最近才告诉我还有个官司未结,法院把他的账户冻结了。这事其实也怪我,平时我对他挺严厉,有什么事情他不敢跟我说。去年他们从我这里借了点钱凑凑付首付买了套小房子,现在他们手里也没钱了。我的兄长去世早,临去世的时候把孩子托付给我照顾,我也没有照顾好他们。我愿意替他履行这个钱。”一个托付,一生责任,听到这里,执行法官也深受感动。

该案顺利执结

付某的叔叔将案款汇入法院一案一账户内,后支付给申请人朱某。这起案件顺利执结的背后,是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决心,也是暖暖的不负重托的亲情情怀。(图/杨小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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