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3-04-22


(资料图片)

回复部门

中阳县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0年9月份入职吕梁山之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公司832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的店铺运营。薪资每月4000元,因一直发不出工资于2021年6月中旬离职,离职时老板委托继续帮助代管平台店铺,承诺每月给一定薪资作为代管补偿。在职期间收到公司入职试用期1个月工资,离职之后没有收到过剩余薪资以及补偿。去年年底跟老板索要工资,对方答应结清所欠薪资,结果在过年前一天给我转账1万元(2个半月薪资),剩余6个月未结工资和补偿说是年后宽裕点了给我,到现在马上进入5月份一点说法都没有。该公司于去年底把厂房出售,我担心剩余工资会不了了之,希望有关部门能督促该公司负责人尽快结清拖欠薪资。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3-05-0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经核实,来信反映事项属实。经中阳县人社局协调,您与吕梁山之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已协商一致,约定于 2023年6月 25 日前支付工资 24000 元,中阳县将持续跟踪处理,确保工资顺利发放。

吕梁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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