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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孙丽雁
单 位 山东省莱州市检察院
职 务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关键词 发现疑点
小王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中死者王某、轻伤者张某唯一的女儿,肇事者王某选已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起诉。但是,经过审查,一个个疑问涌上办案检察官孙丽雁的心头。交警为何未对这起肇事案中的轻伤者张某进行询问?小王当时刚满16周岁,其签署的赔偿协议有效吗?赔偿款26万余元,是否已执行到位?
孙丽雁带着这些疑问开始走访调查,对赔偿谅解协议的自愿性、真实性进行核查。经了解,张某有智力残疾,小王辍学在家,王某去世后家中无任何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十分艰难。肇事者王某选的家里也比较清贫,已尽最大努力进行赔偿,因对住院治疗费有疑问,尚有5.5万元赔偿款在中间人手中。为此,孙丽雁主动联系司法部门,为被害人张某和小王申请法律援助,并找到小王的监护人重新签署赔偿协议,督促中间人将5.5万元赔偿款给付到位。鉴于被害人家庭困难,孙丽雁还积极协调当地民政部门给张某和小王申办低保。
“小案件,大民生。”这是孙丽雁的口头禅。办案中,她将每一个案件当成“天大的事”来办,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认真核查每一个办案细节,通过办案维护公正、呵护民生,传递检察为民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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