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老人生活标准政策有哪些?

对于三无老人,政府不仅负责居住、养老、看病、上学,每月还要给零花钱,供养标准不低于各区县上年度的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1、根据相关政策,政府将向他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具体包括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供给粮油、副食品、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并提供疾病治疗和办理丧葬事宜。

2、政府将资助城市特困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由区(县)民政部门实报实销,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全额负担。

3、已经享受老年保障待遇或参加且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城市特困人员,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4、此外,城市特困人员在接受各类教育期间,按照本市教育救助有关规定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分散供养且住房困难的城市特困人员,可优先享受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补贴等住房救助政策。

如何认定三无老人?

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简称“三无”)这三项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根据规定,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肢体、视力残疾人,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收入总和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转移性净收入等各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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