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该怎样申请行政复议程序

单位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1.复议申请

2.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3.行政复议

4.执行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样写?

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等。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申请人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等。

2.复议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参照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中的分类写,如拘留决定、查封货物决定、不颁发卫生许可决定等。

3.写明申请复议的目的、要求。即明确提出撤销或者变更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

4.事实与理由。

5.复议申请书的尾部应写明致送的复议机关名称,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6.附项中应写明提交的申请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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