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熔断机制是什么?

所谓熔断机制(Circuit Breaker),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简单来说,就是指在股票交易中,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水平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的机制。

国外熔断制度有“熔而断”和“熔而不断”两种表现形式。“熔而断”是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熔而不断”是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

熔断机制的主要目的是给市场一个冷静期,让投资者充分消化市场信息,防止市场或某一产品非理性的大幅波动,特别防止市场大幅下跌甚至发生股灾,以维护市场的稳定。

熔断机制是谁搞出来的?

熔断机制起源于美国市场,1987年10月份,美国股灾出现之后,布拉迪提出来的。在1988年10月,美国股灾一周年,美证监会正式批准。

曾经在1982年时,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已经实行过3%,对于标普500 的价格限制,但是在1983年禁止使用这一规则,一直到1987年股灾的出现,才又重新考虑价格限制。

1987年10月19日,纽约股市大崩盘,道琼斯指数跌幅达到22.6%,重挫508.32,因为当时股市并没有涨跌幅限制以及熔断机制,所以很多百万富翁一夜之间资产全空,成为贫民,这一天,也是赫赫有名的黑色星期一。

在A股市场上,2015年9月7号,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深交所以及上交所,征求意见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在个股涨跌幅限制的基础上。在2015年12月4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熔断机制的规定,与2016年1月,正式开始使用熔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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