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反洗钱?为什么要反洗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反洗钱有利于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活动的资金来源和渠道,遏制相关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全、社会信用;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经济安全;有利于消除洗钱活动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促使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稳健经营。
(二)国际上主要的反洗钱组织有哪些?
国际反洗钱组织主要有: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FATF),该机构是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领域最具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之一,其成员国遍布各大洲。2007年6月28日,中国成为该机构的正式成员。
埃格蒙特集团(Egmont Group),成员包括100多个国家的金融情报中心。负责颁布与各国金融情报中心相关的解释、指引、最优做法、倡议声明和指南等文献,给各国金融情报中心的建设和国际交流指明方向,为世界金融情报网络的完善奠定基础。
亚太反洗钱集团(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成员包括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中国香港、中国台北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urasian Group on Combating Money Laundering and Financing of Terrorism,EAG),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而吉斯斯坦、白俄罗斯于2004年作为共同创始成员国成立了“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
南美洲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South American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SAFATF)。
中东和北非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Middle East and North Africa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MENAFATF)。
(三)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及主要职责?
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调查可疑交易,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等。
在国家层面上,还有公安部、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参与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内容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