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幸感染病毒算工伤吗?
一、上班不幸感染病毒算工伤吗?
1、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算;
2、其他人员或难以认定,各地不一致。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感染算工伤吗?
不算。所有员工,包括医护等特殊人员,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肺炎的,一律不能算工伤。
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只有发生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算工伤。
三、员工感染新冠后选择居家隔离,是否需要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
需要。员工如果是感染了新冠肺炎的话,需要向单位报告。
用人单位可以让员工提供被感染的证明材料,若劳动者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可以按违纪处理。社区开具的居家隔离相关证明、核酸阳性证明,以及抗原检测等都可以作为相关证明提交给单位。
在目前的疫情状态之下,如果让劳动者过多的,或者过于严格的提交一些证明也是不合适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用人单位若担心抗原检测的真实性,也可与员工协商,采用视频等手段作为辅助证明。
四、感染新冠期间,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五、感染新冠,试用期可以顺延么?
不可以。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且试用期的设定期限也是有上限的: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2个月,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
试用期在原则上都是连续的,从入职开始连续计算。
但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与员工协商一致,提前约定了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出现了被隔离或者生病等情况,可从试用期中扣除,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有效的。
六、员工因担心感染高发而拒绝到单位办公算旷工吗?
算违纪,是否是旷工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居家时候的工作状态,以及单位本身的规章制度是否有规定。
1、员工担心感染可向单位提出申请,协商居家办公;
2、在未得到许可的前提下,自行居家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
七、员工是否可以新冠感染高发而拒绝单位出差等工作安排?
不可以。
员工服从单位合理的工作安排,包括出差,是员工作为劳动者应该履行的义务。
员工担心出差途中感染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从法律层面而言,并没有这种权利,只能和单位协商。
特殊时期,单位也应对于出差的安排合理考量,能缓则缓。实在不能缓的,提醒员工做好必要的防护。
一旦在出差期间感染,单位应该正常支付工资,负担正常的差旅补贴等。
八、请假打疫苗算病假吗?
需要分不同情况。
在疫情防控时期,医护等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打疫苗的,即便在工作时间去接种疫苗,用人单位应给与正常发放工资,不得算事假或病假。
而其他纯属个人自愿行为去接种疫苗的员工,若需要占用工作时间去打疫苗,既不算正常工作,也不算病假,而应该算事假。
但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来讲,且打疫苗所需的时间也比较有限,企业可给予支持,正常发放工资。
九、感染后居家工资怎么发?
企业要正常支付工资。
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十、居家办公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吗?
可以。加班应该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依旧要遵守国家公示的休假制度和工作时间的固定:每天8小时、每周40个小时,加班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等。
若单位拒绝支付加班工资,员工可以选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单位协商雇佣双方若能坐下来好好商量,好好解决自然是最理想的。
2、单位就是不肯支付怎么办?可以选择在2年内向劳动监察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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