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需要带的材料有: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申请更改户口本登记的婚姻状况为已婚的,需要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为离异的,则需要带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