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相关资料图)

2023年5月4日至5月19日。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80--89周岁:30元/月

90--99周岁:50元/月

100周岁及以上:300元/月

高龄津贴采取每季度末发放,非每月发放。

注意事项

1、高龄津贴按照“属地管理、自愿申请”原则,需符合领取条件的老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经村、乡(镇)、民政局三级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

2、长期在县城居住的可就近向居住地所属居委会申请;但不得与户籍所在村重复报送;

3、津贴自2023年1月1日起核算,于2023年6月底发放2023年上半年度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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