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父母为子女购房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相当普遍。然而,究竟父母的出资应该被认定为赠与还是借贷呢?最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母亲起诉儿子返还购房款的案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案件中,杨母是一位单身母亲,此前名下有一套房子。由于儿子已经到了适婚年龄,杨母决定卖掉原有的房子,用卖房款购买一套更大的房子,与儿子一家一起生活。于是,杨母卖掉房子后将370万元购房款打给了儿子,用于购买通州区的房子。然而,之后杨母与儿子及其妻子的关系恶化,儿子甚至将母亲的微信拉黑,两年多来没有任何的联系。杨母担心自己被赶出家门,于是起诉儿子返还购房款。
在庭审中,杨母主张购房款应该被认定为借贷性质,而儿子则认为这是母亲对他的赠与。法院根据案件证据认定,儿子并没有证据证明母亲明确表示购房款为赠与,相反,他在与外祖母的聊天记录中表示愿意将款项归还给母亲。因此,法院认定购房款的性质为借贷,并判决儿子返还370万元。
这个判决引发了对父母为子女购房款性质的广泛讨论。一种观点认为,父母出资购房是基于亲缘关系和传统家庭文化,应该被推定为赠与。另一种观点认为,子女成年后,父母不再负有供养义务,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就不能将出资直接视为赠与。在这种情况下,子女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出资为赠与。然而,无论赠与还是借贷,子女都应该心怀感激,尽到赡养和照顾的义务。
总的来说,父母为子女购房款的性质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判。法院在判决中兼顾了法律规定、传统观念和现实国情,维护了家庭关系的平衡,并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赠与还是借贷,都应该注重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同时,建议父母和子女在出资购房时应明确约定,避免日后的纠纷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