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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首席记者 姚常房)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是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的子行动。《方案》明确,利用3年时间,进一步完善手术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形成科学规范、责权清晰、运行顺畅的管理机制。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医疗机构开展的手术种类中位数和手术例次数快速增长,手术方法也不断改良,手术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但包括手术并发症、麻醉并发症等在内的负性事件发生率在少数医疗机构呈上升趋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

《方案》提出的行动目标是:到2025年年末,住院患者围手术期死亡、手术并发症、麻醉并发症等负性事件发生率进一步下降,非计划重返手术室再手术率不高于1.8‰,住院患者手术后获得性指标发生率不高于7.5‰,手术麻醉期间低体温发生率、Ⅰ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进一步降低,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四级手术术前多学科讨论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从术前、术中、术后风险管理和系统持续改进等4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举措。

一是以科学评估为抓手,加强术前风险管理。《方案》提出,医疗机构要围绕手术风险、手术人员能力、患者风险加强评估与管理,科学制订手术方案并做好术前准备,尽可能降低手术风险;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每例四级手术均应当完成术前多学科讨论。

二是以强化手术核查为基础,严格术中风险管理。《方案》提出,医疗机构应围绕手术设备和设施、手术人员及环节、患者与手术过程等核心要素和环节加强核查,防止出现差错,保障手术安全。

三是以精细管理为保障,强化术后风险管理。《方案》提出,医疗机构要做好术后转运衔接、即时评估、恢复管理、出院指导等工作,尽可能消除术后安全隐患;严禁将三级、四级手术和全麻手术术后患者交由第三方人员独自转运。四级手术患者在术后首次转运过程中应由参与手术的医师全程陪同。

四是以优化机制为手段,实现系统持续改进。《方案》提出,医疗机构要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手术安全持续改进机制,从系统管理层面保障手术安全;鼓励探索建立机构内手术质量安全数据库,重点关注手术并发症、麻醉并发症等手术不良事件。

《方案》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坚持惩戒追责与总结经验双管齐下,对辖区内发生的严重手术质量安全事件进行全面分析,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鼓励医疗机构和质控组织应用信息化手段对手术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以循证依据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科学精准开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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