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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随着疫情管控全面放开,新疆旅游消费快速恢复,尤其是一些热门景区消费需求大幅增加,为深入实施旅游兴疆战略,提振市场信心,提升旅游整体质量,营造良好旅游环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加强旅游价格管理工作。

加强价格监测工作。2023年初,以加强春节期间旅游景区价格监测、管理为契机,全面了解我区景区门票及区间车票价格情况,在全区开展旅游景区服务价格监测分析调查工作,通过监测调查结果显示:涉及到的324个景区和游览点门票、区间车票等近两年均无涨价情况。

加大培训学习力度。组织全区140余名发展改革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业务培训,指导各地更好地开展旅游价格管理工作;通过视频会议、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督导各地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直管景区管委会和经营者做好旅游景区价格宣传工作,加强景区明码标价公示及市场调节价服务要素的规范管理;组织学习《自治区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管理的实施方案》《2023年旅游兴疆行动计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提高对政策的理解力和执行力。

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旅游旺季来临前,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旅游市场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景区价格管理工作,全面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严格落实对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服务能力保障等工作,力求惠民政策落地;批复5A级帕米尔旅游景区门票价格40元/人次、区间车票价格11元/人次,分别降低38.46%、56%;批复5A级那拉提景区天界台索道一期试行单程票价68元/人次、往返票价130元/人次;针对旅游旺季市场价格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稳物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细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游客体验感和满意度。

积极开展景区调研。联合自治区价格协会组成调研组赴伊犁、博州、阿勒泰、巴州、喀什等重点国有景区调研价格管理情况,及时反馈问题清单,立行立改或限时整改,个别景区存在价格公示不规范、捆绑销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等问题现场进行整改。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对群众反映投诉多的部分重点国有景区门票、区间车票等及时开展成本监审和调查,依法依规进行价格调整,及时回应涉价舆情,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好“新疆是个好地方”的金字招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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