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8月16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近日,自治区发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38.4亿元,用于12个地州市70个县市区223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项目建设。
为强化债券资金监管,自治区明确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在确保债券资金合规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预算执行,推动债券资金尽早发挥效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和滞留债券资金,防止造成资金损失;同时进一步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债券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债券资金使用单位必须设置绩效目标,项目执行中要对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目标进行定期监控,项目执行结束按照规定报送债券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推进债券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全面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人民日报记者胡仁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