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

对于小产权住房的解读主要包含3种:1。主要针对开发商的产权年,开发商的产权年称为大产权住房,买方的产权年称为小产权住房,因为买方的产权由开发商的产权分割。

2、是按照房子再出让时是不是需缴纳土地出让来划分的,也不用再缴土地出让叫大产权房,要补交土地出让叫小产权房。按这类表述商品房便是大产权,经济实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按产权证书的发证机构划分。国内授予的产权证书称之为大产权房。如果国内没有产权证书,乡镇政府颁发的证书称为小产权房屋,也称为乡镇产权证书。乡镇产权不属于真正的法律法规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小产权房是合理的,只需缴足购房的钱,或出让时补交土地出让就可以自由交易,其法律法规比较明晰。而第3个解释小产权房的法律属性存在一定异议,拿不了真正的法律法规意义上产权证。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意思表示真实等要件,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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