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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自媒体作为数字经济大环境下信息传播的有效载体,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获取信息资讯的重要渠道和广泛追捧的大众娱乐方式的同时,失实报道、低俗内容、网络谣言、虚假信息、违法信息层出不穷,引发一系列民商事纠纷甚至滋生违法犯罪行为。
据统计,2020年以来,江西法院审理涉自媒体案件191件,其中民商事案件48件,刑事案件143件。涉自媒体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涉自媒体纠纷因其涉案地区广、涉案人数多以及智能化、虚拟化等特点,部分当事人举证意识和举证能力明显不足,为被害人经济损失挽回带来极大困难。二是出于逐利目的和恶性竞争,自媒体平台准入门槛普遍较低,对内容未进行有效监管,甚至推波助澜。加之自媒体本身具有交互强、传播快、受众广的特点,使得一些虚假、低俗、恶搞、暴力等不良信息充斥网络,甚至成为滋生赌博、诈骗、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土壤。
此外,由于产权标准不明晰,还易引发侵害版权类纠纷。自媒体作品是否为具有版权的作品,目前尚未有统一规范的衡量标准。实践中,大量自媒体制作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版权内容,且侵犯的版权内容多种多样,加大了责任划分难度。在上述统计案件中,自媒体侵犯版权类案件21件,占比11%。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引导自媒体行业健康发展。
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高度重视网络法律法规建设,通过立法形式将自媒体行业纳入法治轨道。要加强法治引领,整合现有的涉自媒体法律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标准,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对网络原创内容给予知识产权保护,对抄袭、模仿、复制等行为给予法律制裁;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法,加大力度严惩危害网络公共秩序的新型网络犯罪行为。
其次,加强行业监管。提高准入门槛,加强信用评价,建立自媒体平台分级管理制度;加强自媒体内容审核机制建设,对自媒体平台的审核进行实时监管,并追究自媒体平台的内容审核责任;提升传播内容审核的技术水平,加强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监管手段的运用,对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信息能够及时屏蔽或过滤;构建“黑名单制度”,对于发布违规、违法内容的视频主进行账号封禁并禁止二度注册。
在此基础上,自媒体行业的健康发展之路,还要形成合力,要依法治理、合理引导、协同监管,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多方合力协同合作的综合治理格局。从而在法治、监管、自律和社会责任的共同引领下,让自媒体行业告别野蛮生长,实现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共同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