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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方城县人民法院清河法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承办此案的许冬梅法官多次协商,最终男方同意一次性向女方支付5万元补偿款,女方也同意放弃巨额违约金的赔偿。

上述案件特殊之处在于原被告双方为一对已经协议离婚的夫妻,案件所涉及的欠条为双方婚内出具,其中案涉欠条约定“李某某保证在2023年之前归还所欠张某某的借款本金5万元,李某某如未按期归还欠款,一天违约金额为1万元,两天为2万元,依此类推......”。

结合双方身份的特殊性及庭审中查明双方婚后仍在一起生活的事实,法官许冬梅致力于对该案进行调解解决,当庭调解不成后,许冬梅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又多次与双方联系,了解到双方之间仍有感情且男方外出打工期间女方仍在男方家居住生活帮忙抚养孩子,且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其各自陈述,了解到该5万元欠款实际系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达成协议离婚的目的,对女方提出的离婚补偿款在当时不能实际支付而出具的欠条,双方协议离婚后男方也多次向女方支付过部分款项,结合上述案件事实及调解过程中双方对对方态度较好,许冬梅法官认为双方有再次和好可能,最终经调解男方同意一次性向女方支付5万元补偿款,女方也同意放弃巨额违约金的赔偿。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清河法庭结合辖区工作及案件特点,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调解在诉源治理中的作用和优势,打造诉源治理新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一次生动实践。

在今后的工作中清河法庭将继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真正做到听百姓言,知百姓苦,解百姓忧,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供稿:程远景 腊荣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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