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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快递年业务量达千亿件,一张小小的快递面单,极易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快递电子运单》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两项国家标准,为进一步规范邮政行业发展、顺应行业数字化转型、不断优化改善从业人员和用户体验提供技术支撑。新标准对于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哪些规定?会建立起怎样的隐私“保护网”?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徐长兴表示,此次发布的两项国家标准,一项关注快递包装上粘贴的电子运单的总体要求,另一项关注寄递地址的编码规范。切口虽小,但意义重大,是深化邮政业绿色化、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基础标准。
其中,《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基于2015年发布的邮政行业标准制定,规范了快递电子运单的类别、层数及规格尺寸,推荐快递企业使用一联运单,取消了原行业标准中的三联运单;明确了快递电子运单上码号区、目的地信息区、收件人信息区、寄件人信息区、内件信息区、签收区等不同区域及信息内容要求,进一步优化区域划分与布局;提出了快递电子运单所用纸张、背胶、油墨,以及字体字号、隐藏及加密处理、胶粘物理性能等一系列技术指标,并给出检验方法,进一步规范快递电子运单的生产、使用和检测,更好满足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和快递业绿色环保发展需要。
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刚介绍,《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从3方面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内容:一是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应采取措施,避免在电子运单上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个人信息;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二是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宜采用射频识别、手机虚拟安全号、电子纸等技术手段,对快递电子运单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三是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快递电子运单上隐藏的、加密的信息内容,仅限于快递企业及其授权的第三方、相关管理部门,使用相关设备合法读取。
《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国家标准提出了通用寄递地址编码的编码原则、编码规则和编码维护要求。标准中给出的通用寄递地址编码由国家(地区)码、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码、寄递位置码等基础编码,以及企业码、物品属性码等扩展编码两大部分组成。该标准的发布实施,首次实现全行业地址信息及编码体系的统一,有利于解决各寄递企业编码不一、维护成本高、无法共享的问题,推动实现共同收寄、分拣、配送;有利于方便用户下单、提升用户体验,对于帮助快递小哥实现路径优化和位置导航具有辅助作用。
“如今,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的蓬勃发展,大众对寄递的便捷性、准确性、安全性、隐私性等的需求日益提高。用户应用通用寄递地址编码,无需再记录和书写传统的文本地址,避免了地址不清、书写错误等问题,收寄件更加方便快捷,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邮需求。”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刘莹表示,制定《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国家标准,将寄递地址数字化、标准化,可以实现精确定位、位置导航、信息融合等功能,还有利于推动企业互通、上下游贯通,助推快递进村、进厂、出海,加速邮政快递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低碳化转型升级。
邮政快递业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如何推动邮政业标准化工作更好发展?徐长兴表示,当前,邮政业正逐步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向劳动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转变,部分标准已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将推动这部分标准更新完善。比如,正在修订中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将在产品分类、服务分层、成本分区以及绿色化、智能化等方面提出新要求,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快递服务的新期盼。”徐长兴说。(经济日报记者 郭静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