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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7日讯 华灿光电(300323.SZ)昨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华灿光电2023年4月24日发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08,359.72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Micro LED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京东方。本次发行前,京东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华灿光电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京东方持有公司股份372,070,935股。此外,New Sure Limited与京东方签订了《股份表决权管理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华灿光电全部股份56,817,391股的表决权、提名权及其附属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京东方行使及管理。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华灿光电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与上市规则所列举的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后,京东方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5.60元/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1.78%,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华灿光电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颜煜、张畅。

昨日晚间,华灿光电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3.55亿元,同比下降25.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亿元,上年同期为9362.35万元,同比下降257.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2亿元,同比下降52.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3亿元,同比增加194.41%。

2022年,华灿光电基本每股收益为-0.12元/股,同比下降-250.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1%,上年同期为1.47%。

2022年,华灿光电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华灿光电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4,050,117.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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