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网络安全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具体举措,也为全省网络安全的建设、保障、监管,以及网络使用、网络数据处理等提供了法规依据和工作准则,必将有助于提升互联网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助推河南网络强省建设。
网络时代几乎人人都离不开网络,从网上购物到社交聊天,从信息检索到外出导航,从网上课堂到视频会议,从直播带货到刷脸支付……可以说,互联网的身影无处不在,我们的生活也因互联网变得更加便捷。 然而,我们也应看到互联网在给我们带来快捷方便的同时,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也日益凸显,网络“骗捐”“诈捐”事件层出不穷,各种暴力、色情、谣言、虚假新闻等不良信息屡禁不止,一些“键盘侠”和“网络水军”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黑客攻击互联网……这些都严重破坏了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给社会增添了不安定因素,网络安全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应该看到,网络无边,安全有界,筑牢网络安全防线责任重大。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重要法律、《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战略规划、《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内,具有完整“四梁八柱”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网络安全防线不断筑牢,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筑就网络安全防线,需依法而动。近年来,河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坚持网络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在制度设计、队伍建设、技术保障、应急演练上同步发力,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显著提升,构筑起了网络安全的坚固防线,展现了河南在推进网络安全建设方面的责任与担当。《河南省网络安全条例》 即将实施,既是对国家网络安全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也为河南推进网络安全建设注入了强劲动力。
《条例》分为总则、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安全保障、网络安全监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五十三条,并明确了网信部门是网络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条例》实施后,将能够很好地解决当前我省网络安全职能部门管理边界、权限不够清晰、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不够明确、网络安全人财物保障不足等问题,特别是《条例》明确了政府及部门职责、行业协会、网络运营者、个人和组织的权利义务等,并对网络用户信息安全义务作出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值得点赞!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开创网络安全工作新局面。对于公众来说,要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践行网民规范标准,强化网络安全意识,自觉在维护网络安全中当先锋、作表率,共同筑牢坚不可摧的网络安全防线。(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王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