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0日,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DB2312/T 078-2023《水稻(大豆)多功能脱粒机 作业质量》,该地方标准自2023年4月20日实施。
(资料图片)
该标准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管理,由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绥化分院、绥棱县农机技术服务中心起草。规定了水稻(大豆)多功能脱粒机作业质量的术语和定义、作业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和评定项目与评定规则。适用于绥化市域内水稻(大豆)多功能脱粒机的作业质量评定。
【作业质量要求】
作业条件:本标准规定的作业质量指标值,按GB/T 5982-2017 4.6和JB/T 9778-2018 4.2.1规定的一般作业条件下确定的,喂入量执行GB/T 5982-2017 4.7的规定,脱粒机作业应符合机具使用说明书或有效技术文件的要求。
质量要求:在满足4.1规定的作业条件下,水稻(大豆)多功能脱粒机作业质量指标执行JB/T 9778-2018 4.2.1,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作业质量指标
检测方法——
抽样方法:脱粒机作业,待脱粒室内的物料流稳后开始取样,全喂入脱粒机取样时间应不少于10s,半喂入脱粒机取样时间应不少于20s,从出粮口、杂余口、清选口、排草口、次粮口等处用接样袋(布)同时接取样品,直至取样结束时,各取样口同时停止取样。
样品处理:出粮口样品:从出粮口接取的全部混合籽粒中随机抽取5份样品,每份不少于2000g。对取得的样品采用四分法得到一份约500g的小样,称出小样质量。再从小样中选出其中断穗籽粒(水稻摘下枝穗)、破碎籽粒、大豆包荚籽粒(剥下荚皮)、水稻带梗籽粒(摘下枝梗) 和其他杂质,分别称其质量。
排草口样品:从排草口中接取的样品中选出未脱净籽粒和夹带籽粒,称其质量。 清选口和次粮口样品:分别选出样品中的籽粒和断穗籽粒,称其质量。
杂余口样品:选出样品中所有籽粒,称其质量。 收集取样时间内溅出机外的籽粒,称其质量。
点击下方下载完整标准文本。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地方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