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6月15日,人民银行长沙分行披露的罚单显示,湖南新邵农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等多项规定,被罚款4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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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违规事项如下: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开立其他专用存款账户未备案;

3.开立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未及时备案;

4.撤销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未及时备案;

5.未按规定收缴假币;

6.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7.违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安全管理要求;

8.异议超期处理;

9.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10.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时任湖南新邵农商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何曙昌对异议处理超期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时任湖南新邵农商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肖旭栋对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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