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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自治区养老服务体系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了解到,宁夏已初步构建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据了解,“十四五”以来,宁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累计投入资金7.91亿元,其中,2022年至今,投入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4.12亿元,争取中央资金7894万元,吸引社会资金投入1.2亿多元,政府政策支持下的养老服务市场化运营良性机制逐步形成。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区登记养老机构134个,养老机构床位总计2.7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42.5%;建设老年人养护院(楼)22个,建成城乡养老服务设施1170个(其中农村老饭桌684个、农村互助院3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37个、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站215个),社区自办或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开办社区助餐点165个,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格局逐渐形成。继石嘴山市、吴忠市后,银川市、固原市今年又被民政部列入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同时,对有入住机构需求的特困老年人实行市、县(区)养老机构集中供养,对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实行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此外,高龄津(补)贴发放覆盖到全区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应养尽养,截至目前,全区13.78万名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5990名老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不仅如此,宁夏还深化旅居养老合作,与福建、广东、山西、云南等省份签订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激活旅居养老吸引力。加快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已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986户,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家庭床位建设1400个,纳入2023年自治区政府民生实事的600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正加紧推进。

同时,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全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老年人差异化需求得到有效保障。有序推进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对59家养老机构进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将2个试点纳入国家级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2个试点纳入自治区级试点,指导11个县区完成年度养老机构安全和护理能力提升改造。

记者 吴璇 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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