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法院:跨省拘传促案结,锦旗致谢赞执行

“法官,这么冷的天你们还跑那么远帮我把钱执行回来,特别感谢你们!”近日,申请执行人雷某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有“尽职尽责,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对法院成功帮助讨回执行案款表示感谢,也对宛城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态度点赞。

2019年,原告雷某与被告席某通过电话联系,双方达成旧啤酒瓶买卖合同意向,通过电话和微信方式协商具体交易、核算付款及欠款确认行为。2020年8月19日,原告向被告交付四车货物后,被告拖欠货款一直未付,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故原告雷某诉至法院要求席某支付拖欠货款。经审理查明,法院判决被告席某向原告雷某支付货款42107.28元及利息。由于被告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孟欣执行团队依法向被执行人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席某,督促其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席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履行。随后,执行干警无法再联系上席某。在12月6日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接到群众举报,被执行人席某在江西省抚州市有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线索的紧急性,执行干警立即赶赴该地执行。

此时正值寒冬时节,执行干警历经10个小时,横跨八百多公里到达当地后,未经休息就直奔被执行人席某住所。经调查发现席某并未在家,但细心的执行干警留意到附近张贴的出租广告上显示的房东号码正是席某电话,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用当地号码与席某取得联系,假意租房。席某称自己在外出差,会尽快赶回。12月7日,在当地法院协助下,执行干警来到与席某约定地点,将其成功拘传。面对远道而来的执行干警,席某一时间有点恍惚,当执行干警问其能否履行案款时,席某表示自己并不是不还钱,是对判决不服,希望申请执行人确认瑕疵品后再支付货款。了解情况后,执行干警向其阐明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通过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申请执行人放弃部分利息,被执行人席某当场履行全部案款,案结事了,双方握手言和。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官的由衷感谢;词句无华,却体现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在无数案件圆满执行的背后,是执行干警们尽职尽责,不懈努力的奋斗成果。接下来,宛城法院将继续坚持执行初心,以更实举措,实干笃行,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回应群众新期待。(供稿:段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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