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的抗辩审查

【审查要点】

1.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军人是否同意离婚;

2. 军人一方是否存在重大过错。

【规范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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