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法经营数额在50000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0000元以上的。

一、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出境业务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

2.经营呼入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达不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的国际电信业务或涉及港澳台的电信业务,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并从事非法业务活动的。

二、非法从事外汇交易,涉嫌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追诉:

1.在外汇指定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金额在200000美元以上,或者违反法规定取得的收入在5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对外贸易代理业务规定,使用非法方式,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和商业单据,为他人从银行外汇指定场所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反法规定取得的所得数额在500000元以上的;

3.中介机构骗购外汇,金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印刷、复制、出版、发行非法出版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额超过五万元,单位非法经营额超过十五万元;

2.个人非法所得20000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50000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期刊5000本或2000本图书或500多张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或期刊或15000本书或1500多份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四、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保险业务、证券、期货,非法业务金额在300000元以上,或违反法所得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应予起诉。

五、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究:

1.个人非法经营金额在50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金额在10000元以上;

2.单位非法经营金额在500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金额在100000元以上。

要怎么认定非法经营罪?

未经授权经营特许或垄断商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商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等法法律、法行政法规规定的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就是非法经营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商品和营业执照的市场管理制度。

(2)客观因件

客观上,本罪表现为擅自经营特许或垄断商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商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等法法律和法行政法规规定的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根据法法律成立并有能力承担责任的单位也可能是这一罪行的主体。根据这一条,本罪的主体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人不做生意”。如果本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许多买卖货物、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而无任何营业执照(非经营者)的行为都不会受到处罚。因此,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因件

主观上,本罪由故意构成,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这是本罪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因不了解法律法规而买卖营业执照,而不是牟取非法利润,则不应以此罪论处,而应由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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