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说明要怎么填写?
商标说明是指申请人对自己的商标的组合、含义、来源以及声明商标设计中某一部分放弃专用权等等情况加以简明扼要的说明。如果无说明的必要,则可以不填。但对于下列情况按规定应该填写。
对于采用其他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字母做为商标申请注册时,应该说明系何种文字及相应的含义,否则,商标局在审查时可能会按相近似的中文或英文含义解释,或作无含义解释;
对特殊的字体应加以文字表述,否则,审查时可能会就近归类或列为图形类;
所申请商标如果是指定颜色的(彩色图样),则必须写明“指定颜色”,未注明的则一律按黑白颜色图样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对于申请三维立体商标的,应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至少三个面的视图图样(附件)和详细说明;
对于申请颜色组合商标的,应提交文字说明,最好能注明所指定颜色的编号。如果不能指定颜色的编号,则以申请时的商标图样所实际采用的颜色为准。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或者声音等,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公司注销时商标怎么办?
一般来说,有以下方式对商标进行处理:
归某个股东所有:对遗忘处置的公司资产,在公司注销后,应归其股东共同所有?;其股东在承继公司资产的范围内,继续对该公司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转到个人名下:可以将商标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转到个人名下,以便后续使用或其他方式使用。
转到其他公司:如果企业还有其他公司的话,可以转让到其他公司的名下。
商标移转:比如企业合并、分立或改制后的权利义务承继者,该企业注销后承继其权利义务的股东或投资者,以及依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移转给新的权利人。
商标出售: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一种行为,可以将无形资产化有形,创造经济收益,商标的价值没有统一标准,一般来说,辨识度高的、寓意美好的、有知名度的商标价格更高,通常情况下,市面上的商标都在1万-3万元之间。这主要是取决于商标的名称是否顺口,字数的多少,是否符合项目的定位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