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国内农药方面的监管越来越严。截至2023年3月,国内禁限用农药达70种。作为一家农药原药及制剂厂商,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易股份”)拟“闯关”创业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需要指出的是,久易股份的原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加入供应商。此外,久易股份的昔日董秘,系外协供应商的总经理兼股东,关系或匪浅。另外,久易股份多家供应商因“踩线”环保问题被处罚,久易股份供应商遴选机制或存“漏洞”。

一、供应商成立当年即合作累计交易超五千万元,其员工现久易股份原核心技术人员“身影”

自主创新是企业的生命,对于关键核心技术,企业须紧握手中。然而,久易股份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或“投奔”其供应商。

1.1 原监事兼核心技术人员周可祥,于2017年11月辞职

据久易股份签署日为2014年7月22日的公开转让说明书,2011年12月27日,31名自然人对久易股份增资入股,周可祥为其中之一,此次增资后,周可祥持有久易股份0.15%的股份。

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2014年7月22日,周可祥系久易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

此外,2010年6月至2012年2月,周可祥任江西正邦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2年3月至2014年2月,周可祥任合肥久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久易股份前身,以下统称“久易股份”)研究所所长。2014年3月起,周可祥任久易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研究所所长,监事任期为三年。

据久易股份签署日为2017年11月1日的《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辞职公告》,久易股份监事会于2017年10月31日收到职工监事周可祥递交的辞职报告,周可祥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监事一职,辞职后不再担任久易股份其他职务。此外,截至该公告签署日2017年11月1日,周可祥持有久易股份0.14%的股份。

由此可知,周可祥于2012年3月入职久易股份,于2017年11月辞职,期间曾任监事兼核心技术人员。而在入职前一年即2011年,周可祥已对久易股份增资入股。

1.2 华星化工成立当年即与久易股份合作,三年一期累计撑起超五千万元采购额

据招股书及签署日为2022年11月21日的《关于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化工”)成立于2015年1月6日,且成立当年即与久易股份开始合作。

2019-2020年及2022年1-6月,久易股份向华星化工采购采购烟嘧磺隆原药、2甲4氯原药,采购金额分别为30.97万元、923.88万元、2,979.98万元、1,259.17万元,占其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8%、1.92%、3.6%、2.16%。

其中,2021年,华星化工系久易股份第五大供应商。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久易股份向华星化工采购金额合计为5,194万元。

1.3 2019年,名为“周可祥”的自然人作为华星化工员工获奖

据农药工业协会发布于2019年8月19日的公开信息,一项名为“草甘膦制剂绿色智能化加工中心”的项目获得第十二届农药创新贡献奖,该项目所属单位为华星化工,项目完成人包括“周可祥”。

可见,久易股份供应商华星化工的员工“周可祥”,与久易股份前核心技术人员“同名”。

即是说,周可祥作为久易股份曾经的核心技术人员及监事,至2019年,“周可祥”出现在久易股份供应商的获奖项目的人员名单,两人是否为同一人,倘若为同一人,久易股份原核心技术人员周可祥离职后或任职于其供应商华星化工。而华星化工自2015年成立当年即与久易股份合作,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累计向华兴化工供货超五千万元,或关系匪浅。

值得注意的是,久易股份的昔日董秘与其委外加工商存“关联”。

二、昔日董秘担任委外加工商的高管,其与实控人曾在外共同投资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久易股份的昔日董秘系委外加工商的总经理。

2.1 沈运河系久易股份实控人,曾与贾立雨共同投资久瑞农化

据招股书,截至签署日2023年3月7日,沈运河直接持有久易股份62.85%的股份,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孙玉文系沈运河的配偶,持有久易股份4.67%的股份。沈运河与孙玉文夫妇合计控制久易股份67.52%的股份,为久易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沈运河为久易股份控股股东。

据天银股字[2014]第006号文件,安徽久瑞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瑞农化”)成立于2009年2月12日,由沈运河、贾立雨等人共同出资成立。成立之初,沈运河、贾立雨分别持有久瑞农化53.33%、16.67%的股份。2011年9月22日,久瑞农化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久瑞农化进行注销。

由此可知,久易股份实控人沈运河曾出资设立久瑞农化,贾立雨为共同出资人。

2.2 贾立雨曾系久易股份昔日董秘,至今持有久易股份0.4%股权

上文提及,2011年12月27日,31名自然人对久易股份增资入股。

据公开转让说明书,贾立雨亦是该次增资自然人股东之一,增资后,其持有久易股份0.45%的股权。

2009-2010年,贾立雨任九瑞农化总经理。2010年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2014年7月22日,贾立雨任久易股份董事会秘书。

据久易股份签署日为2015年6月19日的《董事会秘书变动公告》,久易股份董事会于2015年6月18日收到董事会秘书贾立雨递交的辞职报告,贾立雨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离任,辞职后不再担任久易股份其他职务。此外,截至该公告签署日2015年6月19日,贾立雨持有久易股份0.43%的股份。

需要指出的是,贾立雨系久易股份委外加工商的总经理。

2.3 贾立雨担任委外加工商格润生物的总经理,且间接持股24%

据首轮问询回复,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蚌埠格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润生物”)系久易股份委托加工厂商,其成立于2018年11月8日,股东分别为安徽格润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润农化”)、李广、胡晓峰、朱俞桦,持股比例分别为80%、10%、5%、5%。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格润生物成立于2018年11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贾立雨,经营范围为生物科技研发,农药研究、开发和生产,液体肥料的生产和销售,植保器械的销售,植保技术咨询与服务。

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31日,格润生物的股东分别为格润农化、李广、胡晓峰、朱俞桦。此外,贾立雨系格润生物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工商记录显示,2019年3月29日,格润生物进行投资人变更,变更前后格润农化皆为格润生物的股东,持股比例由63.33%变为90%。2021年8月10日,格润农化持股比例降至80%。

需要指出的是,格润农化成立于2014年12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尹本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液体肥料研发销售,农药(除剧毒)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代理销售,农业技术服务,咨询与服务。

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31日,贾立雨系格润农化的股东之一,其对格润农化的认缴金额为300万元。

2021年8月30日,格润农化进行投资人变更,变更后,贾立雨成为格润农化的股东,持股比例为31.25%。2021年12月24日,格润农化再次进行投资人变更,变更后,贾立雨持有格润农化30%的股份。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31日,贾立雨间接持有格润生物24%的股份。

即是说,格润生物作为久易股份的委外加工商,贾立雨自其成立起即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此外,自2021年8月30日起,贾立雨间接持有格润生物24%的股份。

即是说,贾立雨作为久易股份的昔日董秘,担任久易股份委外加工商格润生物的总经理并间接持有股权。而沈运河系久易股份的控股股东,其曾与贾立雨共同投资久瑞农化,二人关系或匪浅。

另一方面,久易股份的供应商“踩雷”环保问题值得关注。

三、多家供应商“踩雷”环保问题遭处罚,供应商遴选机制或存“漏洞”

内控管理是企业为保证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有序、合法的运行。而供应商的合规经营影响着企业的产品质量。因此,如何选择优质供应商,是企业内控管理的重要一环。供应商若存在环保违规,企业的生产经营或存在隐忧。

值得注意的是,久易股份作为一家农药厂商,报告期内,其供应商存在诸多环保处罚。

3.1 交易超四千万元供应商华士药业,2020年两度因环保问题被处罚

据招股书,2021年,江西华士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士药业”)系久易股份第四大供应商,久易股份向其采购丙醇类化合物,采购金额为4,672.68万元,占久易股份采购总额的比例为5.65%。

截至2022年6月30日,久易股份与华士药业存在三项采购合同,采购内容皆为丙醇类化合物。其中,两项采购金额皆为900万元的采购合同已履行完毕。一项采购金额为2,250万元的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履行期限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9月30日。

需要指出的是,华士药业存在环保处罚。

据奉新县政府2020年7月3日发布的公开信息,2020年5月27日,奉新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华士药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华士药业RTO废气处理设施号机两次因故障停运,停运期间华士药业对有机废气的处理不符合环评要求,且两次RTO废气处理设施停止运行均未向奉新县生态环境局报告。依据相关法规,2020年6月28日,奉新县生态环境局对华士药业处以29万元的罚款。

此外,奉新县政府2020年12月8日发布的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11月4日,宜春市安委会暗查暗访组检查发现华士药业存在未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危险品罐区可燃气体报警仪失效,现场测试不能声光报警和正常显示数据,罐区高低液位远程报警系统数据储存不正常,可燃有毒气体气体在线监测系统不到位,有报警记录,但未建立登记和分析台账,冷冻车间液位计显示异常,读数不连续等问题。依据相关法规,2020年11月23日,宜春市安委会对华士药业处以6万元罚款。

可见,2020年,华士药业两度受到行政处罚。

3.2 供应商天和科技,2021年8月因水污染排放问题被罚款12万元

据招股书,2019年,老河口市天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科技”)系久易股份第二大供应商,久易股份向天和科技采购2-氯烟酸,采购金额为1,514万元,占久易股份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3.97%。

据襄环河罚字[2021]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6月21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对天和科技进行了调查,发现天和科技污水处理站清水池(排放池)进水设置有三通,初级雨水池收集的雨水未经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管道直接排入清水池(排放池),存在稀释排放行为,上述行为属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依据相关法规,2021年8月13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对天和科技处以12万元罚款。

事情还未结束。

3.3 供应商太化化工供货超千万元,2021年11月因废活性炭未按规范贮存被罚款14.4万元

据招股书,2019年,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化化工”)系久易股份第三大供应商,久易股份向太化化工采购农药乳化剂,采购金额为1,303.18万元,占久易股份采购总额的比例为3.42%。

据宁新区管环罚[2022]1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年8月26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交叉互查组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太化化工废活性炭未按规范贮存。依据相关法规,2022年11月2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太化化工罚款14.4万元,且责令太化化工改正。

也就是说,报告期内,久易股份选择合作的多家供应商踩雷环保问题,社会责任或存缺失。而久易股份与多家“问题”供应商合作,其供应商遴选机制是否存“漏洞”?尚未可知。

冰炭不言,冷热自明。此番上市,久易股份能否经得住资本市场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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