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什么意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投资性金融资产,其目的是为了将来可能实现的增值而非短期变现。这些金融资产可以被随时出售,因此也称为可变现金融资产。
根据会计准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为两类: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和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中。前者通常指股票、债券等长期投资,后者通常指交易性证券或权益工具等短期投机品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其他的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的是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是一种会计科目,企业应当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方登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回的减值损失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区别?
1、两者的持有目的不一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是为了短期内获益(而要相对持有一段时间,但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目的在于短期获利;
2、持有时间不一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长一些,一般在1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资产则在一年内;
3、初始投资时的费用确认不一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资本化,计入投资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4、持有期间计量不一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而交易性金融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5、减值不一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进行减值,而交易性金融资产由于投机性强,不进行减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主要出发点就在于表明此项金融资产是以获取市价盈利为主要目的,其风险管理更重视损益特性,因此对利息的处理而言,采用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更为简洁实用,因为实际利息的发放就是以上述载明的金额和利率计算的。
当划分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后,其风险管理意图发生改变,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收益进行核算。此时,成本、利息、公允价值变动仍然走三条线,只不过对公允价值的变动不再强调其损益特性,而是作为资本公积处理,而对由利息带来的投资收益,则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计算得到的利息和票面利息之间的差值则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处理,用来产生摊余成本。
如果不用实际利率法,这两种记账方法的区别就仅仅在于前者强调利息的损益性,而后者仅将利息视为一项资本公积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