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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华虽逝,爱情却不会凋零。两情相悦的“晚年之恋”,不仅让老年人生活上幸福温暖,也为他们带来精神上的陪伴。70多岁的张大爷(化名)与现任老伴结婚已有近20年生活幸福美满,但老伴不幸离世后,近年来自己打工所挣交由继女保管的“养老金”,却因纠纷无法要回,法院将如何处理?
案情回顾:张大爷(化名)与小张(化名)的亲生父亲本系同族堂兄弟。小张的父亲过世数年后,张大爷与小张的母亲逐渐走到了一起,此时小张也已成年并结婚,两位老人便决定组建家庭共度晚年,并于2004年正式登记结婚。
张大爷与小张的母亲重组家庭后,将自己挣得的工资交由继女小张代为保管。2023年春,生活在一起近二十年的老伴不幸离世,考虑到后续养老问题,张大爷便要求小张将多年来交由其保管的钱共计18万元交还给自己,小张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协商不成,张大爷遂将其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由于意见分歧较大,双方未能在诉前达成调解。考虑到双方特殊关系,为避免激化矛盾,罗山法院龙山法庭员额法官詹峰在受理案件后,便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寻找妥善解决矛盾的方案。
调解过程中,张大爷认为这18万元是自己多年来辛苦打工所挣,小张应当全部返还。小张辩称自己母亲之前生病住院花费一部分,张大爷自己为了治病也从中拿走了1万元,这两部分应当从中扣除。况且这笔存款应当属于张大爷夫妇的婚后共同财产,自己的姥爷目前仍在世,理应参与遗产分配。双方各执己见,案件调解陷入僵局。
考虑到双方的对立情绪很大,为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承办法官詹峰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逐一劝说当事人。他先从多年亲情入手,安抚双方情绪。随后,他向双方详细阐释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以及遗产的相关法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对各被继承人应分的继承份额进行划分,大致明确了原、被告应得份额,并向双方详细说明。
见原被告双方情绪逐渐缓和,詹峰又从情理角度,向双方当事人说到,亲人已逝,剩下的家人们应当更加相互关爱,不应当为了争夺遗产而分崩离析。
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成见,坐在一起共同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给付原告遗产分割款10.5万元。至此,在法院的温情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这场继承纠纷也总算画上了“休止符”。
法官说法:该案中,张大爷近年来工资所得,属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张大爷的老伴去世后,所属部分有继承遗产权利的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余人为第二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时,分配遗产时,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上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夕阳相伴不容易,莫为钱财伤和气。法官同时建议,老年人在面对“黄昏恋”时,可以选择登记结婚,这样双方都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担心财产问题,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公证或订立遗嘱的方式妥善处理,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各自财产的归属,明确各自名下的财产种类、范围和归属,让各方没有后顾之忧。相逢不易,亲情可贵,双方以及各自子女之间也要多沟通,共同做好“幸福事业”,帮助老人幸福安度晚年。(郝昱玮 彭莹莹 黄玲 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