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法院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端午节前后对院机关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6月21日,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谢建华带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此次安全检查主要从院机关重要通道、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庭、羁押室、配电房、消防通道、档案室、警务指挥中心、水压房、地下车库防暴雨设施等重点场所对水、电、消防器材、安全监控设施、安检设备等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地下车库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
6月25日,信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啸带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工作,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检查过程中,何啸一行对院机关燃气使用是否规范、安全阀是否完好,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结合宁夏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案例,要求相关部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定期自检自查,确保场所内的消防安全。
通过多次检查,该院全面细致排查了法院内部各类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为切实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郝昱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