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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举行的G7气候和能源部长会议日前闭幕。会后发布的联合声明对国际原子能机构审查福岛核污水排海计划表示欢迎,却被日本经济产业大臣西村康稔在新闻发布会上“矫饰公关”,声称“日本以科学依据为基础而采取的透明公开行动受到各方欢迎”。这遭到德国环境部长莱姆克的当场“打脸”。
自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严重核泄漏事故后,自2013年至2020年间,日本政府先后成立“污染水处理对策委员会”和“多核素去除设备处理水(ALPS)对策小组委员会”,多次探讨包括排海在内的五种核污染水处置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经济性等。2021年4月,日本政府最终决定准备于2023年春夏季之际开始实施排海方案。由于此前并无将核污水排海的先例,日本政府此决议引发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担忧。
首先,福岛核电站核污水排海方案须有充分且科学的论证。2020年2月,日方ALPS小组的评估报告结论认为,核污水排海是经济性最优、时间成本最低、不产生二次废物的方案。并声称经过两次净化后,除氚以外的其他各类放射性物质的浓度总和将低于法定的排放限制值;对目前暂无有效方法清除的氚,将其稀释后排放入海。然而,不少科学界组织及人士对日本政府核污水排海主张持疑。比如,环境NGO组织“日本地球之友”认为,福岛核电站周边有一块约6400平方米、短期内不可能用作他用的土地可用于建造污水罐,约可存储48年的污水量,如果48年后再排放核污水,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将显著减轻。
至少可以说,直接排海并非当前日本政府“最善”的处置方案。目前,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工作组尚未完成对日本排海方案的评估,更没有得出最终结论。目前对核污水的处理技术是否成熟有效?处理后污水是否对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安全无害?在诸多处理处置方案中,排海是否是当前最优处置方案?排海的环境影响程度及范围究竟几何?至少日方需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充分科学的论证。
其次,日方对核污水排海处置不公开、不透明。提供核污水相关排放数据的东电公司早有篡改、瞒报数据的前科。此次东电报告称ALPS处理水仅氚超标,经媒体披露后才承认碘129、鎝99、碳14等放射性物质也已超标。此外,太平洋岛国论坛专家曾表示,东电有关核污染水排放数据确证的独立性及可验证性也并不令人满意。虽然东电少数措施有助于提升核污水排海的透明度,但总体而言,日方核污水排海处置的透明度与可信度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最后,日方的行为丝毫没有体现出争取利益攸关方谅解的诚意。日方排放核污水入海,受影响的利益攸关方众多,至少包括日本国内民众,中、韩等海上邻国,太平洋海域诸国。长远来看,波及的范围可覆盖全球。因此需要日本政府与公众,与周边邻国,与所有利益攸关方进行充分、及时、有效的交流与协商,以取得利益受损方谅解。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规定,国家应就可能引起跨境重大不利影响的拟议活动进行环评与跨境环评,将结果进行通报、信息交流与协商。遗憾的是,日方迄今未出示任何环评报告,未与中国、韩国等邻国充分协商,未认真回应各方合理关切,更谈不上与更广泛地域的环太平洋岛国乃至全球利益攸关方进行协商。日本政府谈何取信国际社会?
福岛核泄漏事件爆发之初,日本政府对核污染水进行存储,避免核泄漏造成更为严重的环境损害,尚且值得肯定。但12年后,日本政府不经充分科学论证,不将信息公开透明,不与利益攸关方沟通协商,一意孤行地执行核污染水排海方案,罔顾各国民众的健康权益,这是真正尽失人心。(作者分别是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博士生、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