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日前,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落下帷幕,津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海亮荣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称号。从事检察工作十年来,张海亮始终奋战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一线,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宣讲,用心守护孩子们的成长之路,踏踏实实做好一名未检“护苗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严打犯罪 除“虫害”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就像是潜伏在花枝间的害虫,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怀着这样的信念,张海亮先后参与承办多起在全市、全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在办理一起网吧失窃案过程中,张海亮敏锐地发现,近年来受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的案发地是网吧。根据法律规定,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这些案件的产生是否与部分经营者违法接待未成年人有关呢?张海亮与同事逐一排查近年来受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现辖区内部分街镇共计十余家网吧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上网的问题,进而滋生违法犯罪。结合这一发现,张海亮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并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积极牵头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及法律宣传活动,检查网吧200余处,依法取缔“黑网吧”“黑歌厅”2家,有效化解了犯罪隐患。张海亮又积极推动建立相关领域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共识,共建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该案获评2022年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和典型案例。

“也许这个案件算不上惊天要案,但却直接关乎未成年人切身利益,不能有一丝马虎。”张海亮在办案时总会多想一些问题,多做一些事情,精心守护孩子们的成长环境。

精准帮教 修“枝苗”

未成年人误入歧途,不仅是家庭之伤,也是社会之痛。对于这样的孩子,张海亮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并重,全力促成涉案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拥抱新生。

一次,张海亮承办一起涉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犯罪嫌疑人小路(化名)是一名17岁的少年,因家庭问题辍学后,独自一人来津务工。张海亮及时对小路进行心理测评、开展法治教育,并提供法律援助,小路自愿认罪悔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津南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帮助小路尽快回归社会,张海亮积极联系当地检察机关,在线签署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异地协作协议》,结合小路的具体情况,精准制订帮教计划,两地检察机关协同开展为期六个月的考察帮教。如今小路已经找到了一份合适的工作,有了固定收入,过上了稳定的生活。“感谢检察官为我作出的努力,给了我回归正途的机会,我十分珍惜现在的生活,永远也不会再去做违法犯罪的事!”小路说。

在开展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和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中,张海亮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80余人次,开展社会调查90余人次,开展心理疏导100余人次,对9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和精准帮教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发放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10余份,真正织密法治“针脚”,修复社会关系。

创新普法 培“水土”

“浇花浇根,育人育心。”这是张海亮常提起的一句话。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既能让他们自觉远离犯罪,也可以让他们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不同于成年人,当普法对象变成青少年后,如何消除距离、隔阂,赢得信任、好感,变得尤为重要。张海亮用了一招“变身术”,将严肃的检察官形象转化为生动活泼的“未未”叔叔,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采用不同的沟通方式,创作不同的普法内容,一点点拉近距离。针对小学生,张海亮编写了模拟法庭剧本,编撰《“未未”叔叔倡议书》《“未未”叔叔公开信》等宣传资料;针对青春期学生,张海亮研发了《“开学第一课”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远离校园暴力,争做守法少年》等精品课程,积极参与编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自我保护》案例集;针对大学生,他编纂了《宪法进课堂,未检人开讲》教案,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大学生宪法宣讲的通用教案。

未来,张海亮仍将自觉与法治建设同步、与群众需求同行,完成好“让孩子们成长的更好”这个“最大的心愿”。(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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