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
从孝感市人社局获悉
我市再次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资料图)
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标准
惠及全市285名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
共计补发待遇资金31.17万元
补发待遇已随6月工伤待遇发放到位
据了解,加强困难群众托底保障,实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以来,我市连续4年执行全省统一调待基数,享受工伤长期待遇人员待遇水平稳步提升。
本次调整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含)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22元、399元、375元、368元,调整后月人均待遇水平达4590元、4080元、3817元、3522元
供养亲属配偶每人每月增加202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49元,调整后月人均待遇水平达2081元、1537元。
生活护理费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每人每月增加340元、272 元、204元,调整后月人均待遇水平达3738元、2990元、2243元。
本次待遇调整惠及全市285名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其中伤残津贴53人,月人均增资382.85元,较去年增幅11.1%。供养亲属163人,月人均增资151.99元,较去年增幅10.72%。生活护理费69人,月人均增资250.34元,较去年增幅10.1%。
(来源:孝感日报)
【编辑:姚昊】
【来源:孝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