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上市的审核方式包括什么?
申请上市的审核方式包括:受理、初审、反馈专题会、落实反馈意见、审核专题会、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和审结归档。其中,受理部门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初审由并购监管处室根据申请项目具体情况和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确定,反馈专题会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落实反馈意见后,审核专题会最终决定是否通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有哪些流程?
一、受理。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上市公司监管部。
二、初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处室根据申请项目具体情况、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
三、反馈专题会。反馈专题会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及其他审核意见。
四、落实反馈意见。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以会谈、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沟通。
五、审核专题会。
六、并购重组委会议。
七、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
八、审结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