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草场补助能继承吗

继承人继承草场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草场补助。

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二、

父母去世了儿子能继承草场的使用权吗

父母去世后父母生前的草场使用权属于个人财产之一,如果法律允许合法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草场的经营权。“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按此规定,继承人要继续承包被继承人承包的项目,必须符合如下三个条件:

第一,原承包人(被继承人)系个人承包。

在个人承包中,由于承包人死亡,承包方的法律地位需要由新的主体来代替,以维持原权利义务,关系的存续,因此可以由原承包人的继承人来承接原承包人的承包权利义务。我们认为,由于主体变更的原因特殊,变更后的主体身份特殊。所以可以将其看作是合同主体的特殊变更形式。

第二,承包的项目须是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

第三,承包合同约定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承包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根据法律和政策,既可以规定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也可以规定不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凡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则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不能以继承人的身份继续承包。

三、

处理继承人继续承包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处理继承人继续承包问题时,按照“依法按合同办理”的,一般原则,应注意解决好如下问题:

分清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个人承包期间,一旦承包人死亡,会同时发生遗产继承和承包权转移。这二者虽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遗产继承由继承法规范调整,而承包权转移是由合同法调整的。承包人死亡后由其继承人继续承包,这是承包权转移的特殊形式,不属于遗产继承的范畴,所以并不是继承人“继承承包权”。准确地说,继承人可以享有继续承包的权利,只能是在原合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有承接被继承人(原承包人)生前享有的承包权利义务的优先权。所以,继续承包人的确定,只与继承人的身份有关,而与遗产的实际取得无关。只要具备继承人的资格,不论他是否实际继承了遗产,都可享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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