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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集中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民生”、涉“营商环境”案件,8月11日,镇平县人民法院针对执行依据为调解书及标的额10万元以下的案件开展清晨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干警根据既定方案与路线,奔赴各个执行现场。行动中,执行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针对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镇平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经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杨某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因杨某未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杨某,杨某并未到庭,为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将其列为本次集中执行的对象。
将杨某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啊向其解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后果,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析法理和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杨某态度好转,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杨某当庭给付10000余元,该案顺利了结。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48人,警车6辆,拘传13人,执行完毕案件5件,达成和解协议3件,执行到位金额35000元。(供稿:镇平法院 张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