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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到更好的学校学,是每一位家长的心愿,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长的迫切心情,谎称有门路交钱可以帮办入学实施诈骗,近期,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找关系”上学诈骗案。

基本案情

自2022年5月起,李某乐以能够办理南阳市区内各校学生入学指标为由,让黄某梅帮忙介绍业务(允许其扣除好处费),收取学生家长的疏通关系费用。黄某梅先后收取数十位家长入学活动费880000元,转给李某乐672000元。到了约定的时间,学生未能入学,黄某梅要求李某乐退款,李某乐仅退还236500元。此外,李某乐还虚构能办理工作调动、工作转正等事实骗取他人资金342000元。截止案发,李某乐共骗取资金1014000元。

法院判决

宛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乐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被告人李某乐系初犯,案发后能主动退赔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予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认罪认罚情况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李某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责令其被告人李某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

学校的招生工作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统一组织,任何机构、学校、个人违规招生均无效,面对孩子升学,还请家长多一份理性,切勿上当“潜规则”,避免损失钱财,乃至耽误孩子的前途。(供稿:高雁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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