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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7月31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31日发布消息称,近日,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增强期货市场持仓管理的系统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监管透明度和增强监管效率。

据悉,《暂行规定》重点对持仓限额、套期保值、大户持仓报告、持仓合并等基础制度的内涵、制定或调整原则、适用情形、各参与主体义务等作出规定。一是明确持仓限额的制定或调整原则、设定方法,规范交易行为。二是对套期保值行为进行原则性规范,明确期货交易所的审批和管理义务。三是完善大户持仓报告制度,进一步充实报告内容,明确报告方义务。四是对持仓合并原则进行明确,同时对持仓合并豁免有关制度作出原则性安排。

其中,《暂行规定》明确,期货交易所应当根据历史持仓规模、期现货市场发展和运行情况等,定期对持仓限额进行评估,原则上每个自然年度结束后开展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情况调整或维持持仓限额。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期货交易所、行业机构认真落实《暂行规定》,不断完善期货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期货市场持仓行为,促进期货市场稳健运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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