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其中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的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17日,南召县人民法院刑庭干警来到南召县小店乡白鹿村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
“您好,这张彩页上印有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看看了解一下。”
“这上面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带回去看看吧。”
......
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彩页、宣传手册等方式积极向当地群众和村小学学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典型案例,详细分析监护人家庭教育缺失给孩子带来的不利后果及造成的危害,引导家长争做学习型父母,增强监护意识和教育主动性,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同时还叮嘱家长们要主动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孩子们健康成长。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余人次,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南召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在家庭教育指导中的职能作用和司法担当,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为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司法力量。(供稿:张振丽 李圆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