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分公司拟任副总经理邢媛媛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中宏〔2023〕095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邢媛媛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湖北银保监局报告。

三、你公司应要求该同志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并督促其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湖北银保监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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