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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局上海市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对上海银行给予警告,处罚款983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9万元,罚没款合计9854.4万元。
(截图自国家外汇局上海市分局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银行共存在八项违法事实:第一,无结售汇业务资质的分支机构违规办理结售汇业务;第二,已批准停止营业的分支机构违规办理结售汇业务;第三,违规向境外个人销售外币理财产品;第四,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第五,违规办理备用金结汇;第六,未按规定报送结售汇统计数据;第七,虚增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量;第八,使用未经授权的通讯工具开展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以及未按规定保存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记录。
同时,三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警告并罚款:时任上海银行深圳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邓某某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上海银行金融市场部高级副经理张某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上海银行网络金融部资深副主管周某某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4月28日,上海银行就此次处罚事件进行回应称,本次处罚涉及的业务发生在2019-2021年期间,部分业务按办理的时间进行了追溯。上述处罚对该行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上海银行表示,该行重视监管检查与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责任追究,同时,该行通过健全制度体系、优化管理流程等措施,强化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机制。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银行成立于1995年12月29日,是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年报显示,2022年上海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31.12亿元,同比下降5.54%,其中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同比下降6.03%和28.2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80亿元,同比增长1.08%;净息差为1.54%,同比下降20个基点。
4月27日晚间,上海银行披露2023年一季报。一季度,上海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32.15亿元,同比下降7.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43亿元,同比增长3.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04亿元,同比大幅下降8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