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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日前,福建省教育厅、省消委会联合制定《福建省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全省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

福建明确,要将“平安消费”工作和校外培训资金监管工作、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等常规性工作结合起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地要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开展常态化收费行为排查整治并建立工作台账,重点整治超时段、超限额收费,未落实政府指导价,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聚焦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通过监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训费用,“体外循环”躲避资金监管的问题;是否存在“一刀切”,不按照“一机构一核定”原则核定风险保证金,资金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

福建要求,各地要加强对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的推广宣传,加强对学生家长消费教育指导,推动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等内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消委会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完善校外培训领域消费纠纷维权制度,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广泛受理学生家长退费纠纷,让困难家长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还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安全排查,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补齐补足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筑牢安全风险底线红线。

此外,对预收费资金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福建将实行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三级联动检查机制。各地要将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层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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