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最近,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一项关于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收费的通知。这项通知取消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和装饰装修管理保证金,并将居民生活垃圾纳入到物业服务统一管理。根据通知,从8月21日起,物业服务人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如果小区物业服务费中已经包含了生活垃圾清运费,物业服务人就不能再重复收取这项费用。对于未包含生活垃圾清运费的小区,物业服务人可以收取此项费用。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为每户每年30元,收费标准由政府制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

除了生活垃圾费,通知还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室内装修管理服务费、保证金或押金。以往,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常常需要向物业公司缴纳这些费用,以确保按照相关规定和施工标准进行装修,保护小区其他住户和公共区域不受损害。然而,由于收费标准和监管政策的欠缺,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一直面临着装修管理服务费过高和装修押金退还难等问题。取消这些费用可以减轻业主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承担了房屋首付和贷款的购房者来说,还可以促进家装家居消费。

然而,同时也需要提醒业主们在装修过程中要文明装修,提高装修守法意识。此外,通知还强调物业服务人应当加强对共有部分的巡视检查,不得以不收费为由不履行义务。这项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物业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为业主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