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深读】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郑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上半年,新疆聚焦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下好优化营商环境“先手棋”。

如何看待营商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今年以来出台的相关政策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怎样的支撑?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

措施到位 成效显著

今年上半年,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这与自治区积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息息相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信息显示,今年以来,新疆各有关单位在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等领域取得积极进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充分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组织实施工作,健全市场准入壁垒排查长效机制。

自治区商务厅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截至7月底,全区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全程网办率达80.26%。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企业开办一件事”“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区块链技术试点应用,已完成区块链平台部署。目前“企业开办一件事”产生办件1.8万余条,“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产生办件3000余条。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盘大棋,需要多个部门合力拧成一股绳。”新疆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周莉说,各级政府围绕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制度规则、完善机构设置、建设数字平台等,从各领域单兵突进加快转向系统整体协同推进,有助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并促进相关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创新举措 宽严相济

在今年新疆落地的各类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中,“负面清单”“首违不罚”等举措颇受市场关注。如何理解这些创新举措的意义?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副处长王勇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般情况下,企业由于对某些规定、业务不熟悉而违反了相关条文,但其主观上并没有违法的意愿和冲动。比如某企业在广告中使用了“最佳”“最好”等用词,市场监管部门经调查认为该企业仅在自有场所发布且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15日,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即可不予行政处罚。

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正式施行。王勇智说,《规则》的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市场监管制度体系,解决了“首违不罚”规定不具体、随意性大等实际问题,加大了包容审慎监管力度,让执法既有力度还有“温度”。

针对自治区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方面的工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甘露表示,全区法院聚焦为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宗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效能。

“通过深化善意文明执行,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兑现。”甘露说,执行工作中,根据个案情况运用“活封”“活扣”等方式,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既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保障被执行人正常生产。

“为”与“不为” 相辅相成

不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程,怎样下好这盘棋?周莉认为,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她表示,良好的营商环境,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厘清“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边界,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是第一步。

“政府部门要做到有需必应、无事不扰。”周莉说,中小企业有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对市场最敏感,很清楚该干什么、怎么干。政府部门要管好“边界”,通过“负面清单”等措施,规范企业“不能干”的范围,让企业更好地大展拳脚。

在周莉看来,正确处理好“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关系,必须刀刃向内,从思想和行动两个层面进行自我革命,围绕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温暖细致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重商亲商的人文环境、既亲又清的政商环境、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真正为企业松绑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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